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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暴力犯罪的主要特征

来源:广州刑事律师网作者:广州律师时间:2014-04-23 14:3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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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意义上的暴力就是指行为人为了获取某种利益、满足某种欲望,以急速猛烈的打击或强制形式,针对他人人身或财产突然实施的一种极易造成严重后果的非法侵害行为。暴力犯罪泛指以暴力作为犯罪手段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

  在我国刑法中,第条第款特别防卫和第条第款假释限制条件的规定中涉及暴力犯罪或暴力性犯罪这一概念。表现形式主要有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抢劫罪以及以暴力为手段的流氓犯罪等川。从刑法学的角度看,凡是刑法分则规定的以暴力为特征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各种犯罪都应该认为是暴力犯罪。年月日由全国人大修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即新刑法中,有关暴力犯罪的条文占很大比例,明确提到“暴力”的刑法条文共条。基于上述有关暴力犯罪的法学理论,综观当前大学生暴力犯罪,明显地表现出以下几个方面的主要特征。

  其一、单纯的犯罪动机和荒诞的犯罪目的。大学生暴力犯罪的动机往往是出于同学或朋友间所谓争强好胜,目的是为了显示个人能力。在所有的大学生犯罪案件中,他们有的是模仿影视剧、网络中游戏的某些镜头和情节,有的则是经累犯的传授、教唆,有的则是现实社会发生的一些犯罪伎俩。表现出天不怕地不怕的不成熟心理在校大学生的犯罪案件中,男生占大多数,家居农村的在校大学生犯罪多涉及侵犯财产型犯罪,如盗窃、抢劫而家居市区的学生犯罪多涉及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如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等。

  其二、突发的故意犯罪类型。从案件发生的起因看,预谋性和突发性并存。之所以发生这种情况,就在于大学生正处于世界观及心理发育形成阶段,也是站在幼稚与成熟之间,年轻气盛、自控能力欠缺。大学生暴力犯罪一般没有事前的充分考虑和酝酿过程,没有预谋,而往往只要受到某种影响和刺激,临时起意,突发恶性犯罪。这种犯罪不仅作案手段残忍,而且不计后果,其中以故意伤害最为多见,往往造成被害人重伤、致残,甚至死亡。

  其三、残忍的作案手段。无论是从国外来看,还是从我国近几年的犯罪状况看,大学生的暴力犯罪都在向严重化、恶劣化方向发展。例如年月日美国弗吉尼亚理工大学校园发生赵承熙枪击案,使人无辜丧生。年月,云南大学学生马xx用铁锤砸死了名同宿舍的学友,之后将这些学生掩藏于宿舍橱柜内。年月日,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岁的大二女学生张xx,雇凶手并参与将被害人尸解。这些典型的犯罪案例,作案手段之凶残确实令人发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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