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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过失致人重伤罪及认定

来源:广州刑事律师网作者:广州律师时间:2014-04-23 15: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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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235条的规定,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应当立案。本罪是结果犯,行为人过失伤害他人,必须造成“重伤”的结果,才构成本罪,予以立案。至于“重伤”的具体标准,是指刑法第95条规定的几种伤害情形。

  犯罪构成

  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本罪。

  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身体权是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其客体为身体即自然人的躯体,包括四肢、五官毛发、指甲等。假肢、假牙等已构成肢体不可分离的一总分,亦应属于身体,但可以自由装卸的则不属于身体。

  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前者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被害人重伤的结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后者是指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被害人重伤的结果。过失重伤罪的本质特征在于:行为人既没有杀人的故意,也没有伤害的故意,只是出于疏忽大意或者于自信,才造成被害人重伤的结果,如果事实证明行为人对自己行为引起的重伤结果的发生并没有预见,而且根据实际情况也不可能预见,则属于巷夕卜事件,行为人主观上没有罪过,因而对重伤不负刑事责任。

  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认定非法损害他人身|健康的行为需要注意两点:

  (1)构成过失重伤罪,法律不仅要求行为人的行为必须造成他人实际的伤害结果而且要求这种伤害只有达到重伤的程度。如果过失致人轻伤,则不构成犯罪,行为人只承担刑事赔偿责任。这也是本罪和故意伤害罪的重要区别之一,对重伤的认定,应当依照刑法第95条的规定,并参照最高人民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由法医正确地加以鉴定。过失重伤罪的鉴定依据、鉴定程序、审查原则和认定标准同故恿伤害罪对重伤的鉴定是相同的。

  (2)构成过失重伤罪,还要求行为人的行为与结果之有直接因果关系。即行为人的行为直接地、必然地造成了这种重伤结果,行为人的行为是造成这一重伤结果的决定性的、根本的原因。如果重伤结果的产生,并不是由该行为人的行为所直接决定的,也就不能追究行为人过失重伤罪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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