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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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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长征涉黑案开庭 自诩康熙敛财千万

来源:广州刑事律师网作者:广州律师时间:2014-04-23 15:5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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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罪作案34起,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等7项罪名,造成15人受伤,敛财千万元以上,备受关注的陕西省礼泉县文某涉黑案昨日在陕西省礼泉县一中大礼堂开庭审理。

  公诉人的公诉书长达31页,指控以文某为首,以刘某等为主要骨干犯罪组织,是一个豢养多名打手、暴力垄断控制多地物流信息行业,聚财敛财,以商养黑,以黑护商,并积极干预社会纠纷,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犯罪组织。

  首犯文某2005年因以强迫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没收非法所得。刑满释放后,他总结被打击的教训,继续从事物流信息业,并以3000至4000元的月薪雇用刘某等多名“两劳”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为打手。2007年以来,文某以他人名义注册了多个实体,各分支机构都聘有部门经理和员工,经营管辖数千辆货运车辆,对礼泉县发往河南方向以及外地来本地配货的部分车辆非法控制,强行配货,从中谋利。为逃避打击,各分支机构不设会计、出纳,没有收支账本,每天进行核算。为非法控制货运车辆,强行配货,收取信息费,文某要求在其信息部配过一次货的车辆,不得在其他信息部配货。他们还多次在陕西礼泉、咸阳等地强行拦截外地货运车辆,暴力威胁驾驶人员,敲诈钱财。2008年年底,文某为了有效控制外地货运车辆,在其信息部电脑上安装了一套软件,将车辆信息和驾驶员手机号码输入该软件,一旦驾驶员驾车进入陕西境内,该软件即可定位车辆所处位置。名为保护货运车辆,实为非法控制。

  文某在其犯罪组织内部实行霸王规定,暴力压制员工。对员工规定不许跳槽、不许在外兼职。2008年5月,文某怀疑员工王某贪污了150元信息费,便指示张飞、张二虎对王某殴打,逼迫其打了5000元的欠条,蘸着头上的血按上血手印。

  该黑社会组织还采取暴力手段,打压竞争对手,欺压百姓。文某对所雇用的打手传授作案技巧,并进行训练,现场“练兵”,作案后还要总结点评。先后指示打手刘某等采取暗中跟踪、持刀伤害等手段,迫使同行业竞争对手退出货运信息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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