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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要赔偿哪些费用

来源:广州刑事律师网作者:广州律师时间:2018-05-20 19:3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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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在故意杀人的情况下,因为实际造成的损害情况不同,在刑事责任上面不同,而民事赔偿方面其实也不一样。在这个时候行为人除了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外,同时也是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的,下面就跟着小编了解一下故意杀人要赔偿哪些费用。

  一、故意杀人要赔偿哪些费用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8、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9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0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1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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