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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未成年吸毒罪相关规定

来源:广州刑事律师网作者:广州律师时间:2018-05-06 15: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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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一旦吸食毒品,很难戒掉,我国采取强制措施戒毒和社区戒毒,其中社区人员戒毒在户籍所在地进行三年戒毒,拒绝接受的采取强制措施,关于未成年吸毒罪的处罚在刑法中未出现,一般吸食毒品处拘留和罚款,并强制戒毒,未成年人可不强制隔离戒毒,但会进行社区戒毒,下面就跟着小编了解一下有关未成年吸毒罪相关规定。

  一、有关未成年吸毒罪相关规定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1、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2、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3、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1、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2、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3、吸食、注射毒品的;

  4、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第七十三条 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四条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二)禁毒法

  第三十一条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 吸毒成瘾人员应当进行戒毒治疗。吸毒成瘾的认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规定。

  第三十二条 公安机关可以对涉嫌吸毒的人员进行必要的检测,被检测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对拒绝接受检测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其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检测。公安机关应当对吸毒人员进行登记。

  第三十三条 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戒毒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戒毒;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现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现居住地接受社区戒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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