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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行为会构成故意杀人犯罪?

来源:互联网作者:广州律师时间:2018-11-25 08:4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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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故意杀人犯罪是最为严重的犯罪之一,不少人都会觉得故意杀人这种事对我们来说十分遥远,其实不然,在我们的生活中故意杀人犯罪的发生率也是不低的,那么什么样的行为会构成故意杀人犯罪?要如何正确认定故意杀人罪?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一、怎样的行为会犯故意杀人罪

  (一)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故意杀人的行为;

  (二)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三)故意杀害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特定对象,并造成社会强烈震动,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四)因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行为;

  (五)义愤杀人的行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将其私自处死,例如父母对于不义的儿子实施这种行为;

  (六)激情杀人的行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但是这中故意杀人的行为必须具备三个条件:首先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其次,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了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最后,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杀人行为。

  (七)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的行为。

  (八)生母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

  二、故意杀人罪如何认定

  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有:

  (一)客体要件

  故意杀人罪 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够独立呼吸并能进行新陈代谢的活的有机体,是人赖以存在之前提。

  (二)客观要件

  首先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不作为均可以构成。以不作为行为实施的杀人罪,只有那些对防止他人死亡结果发生负有特定义务的人才能构成。

  其次,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即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执行死刑、正当防卫均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经受害人同意而剥夺其生命的行为,也构成故意杀人罪。对所谓的“安乐死”,仍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当然,量刑时可适用从轻或减轻的规定。

  第三,直接故意杀人罪的既遂和间接故意杀人罪以被害人死亡为要件,但是,只有查明行为人的危害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才能断定行为人负罪责。

  (三)主体要件

  故意杀人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一般身份的犯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

  故意杀人罪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故意杀人的动机是多种多样和错综复杂的。常见的如报复、图财、拒捕、义愤、气愤、失恋、流氓动机等。动机可以反映杀人者主观恶性的不同程度,对正确量刑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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