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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侦查特点都有哪些

来源:广州刑事律师网作者:广州律师时间:2018-06-03 20:5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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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侦查手段属于我国司法的一个部分,提高经济犯罪侦查手段有助于查清案件事实,有利于惩罚犯罪,同时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让坏人受到应有的惩罚。正是因为经济犯罪侦查工作难度较大,所以国家才一直强调要加强侦查手段,下面就跟着小编了解一下经济犯罪侦查特点都有哪些。

  一、经济犯罪侦查特点都有哪些

  经济犯罪侦查的特点具有定性、取证、追逃、挽损和处理“五难”。

  二、如何加强经济犯罪侦查

  1、要理顺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工作体制,建立内部竞争激励机制。

  要努力建立有利于提高侦查员侦查办案积极性和工作责任感的新机制,其核心是要强化侦查工作的专业性和科学性,切实改变工作失误无人负责的现状。传统体制局长、队长靠开会议、听汇报、看材料决策,不参加调查访问和具体操作,得不到第一手材料,侦查员只进行机械地操作,不参与决策,工作无责任感,这种体制不利于调动侦查员的工作积极性。要改变目前的状况,必须优化侦查权的配置,建立探长办案责任制,将公安机关中侦查破案的精英任命为探长,允许他们挑兵选将,赋予他们侦查破案的决策权和指挥权,并对案件的侦破负责。同时明确主办侦查员的责任,当侦查工作出现失误时,首先负责的是探长,然后是侦查员,侦查员也得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工作责任感,有利于公安机关培养一批专门攻克复杂疑难案件的破案专家,实现经济犯罪侦查活动的专业化。

  2、要加强经济犯罪案件侦查队伍建设,努力培养一支政治强、业务精、法律通的经侦队伍,增加投入,改善装备,提高查办经济案件的能力。

  3、要做好案件受理后的审查工作,正确定性,严格把握经济犯罪案件的立案。

  根据2006年6月1日实施的《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第6条的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涉嫌经济犯罪线索的报案、控告、举报、自首后,应当进行审查,并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重大、复杂线索,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特别重大、复杂线索,经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的期限可延长至六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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