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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缓如何减刑

来源:广州刑事律师网作者:广州律师时间:2018-03-29 16: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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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从古至今死刑对我们来说都是比较恐怖的,人的生命只有一次,结束了就不可能重来的,生活中有很多事情都是可以重来,生命确不可以,对于哪些被判死缓的人来说是不是象征着就这么结束了呢?其实还是有机会减刑的,下面就跟着小编了解一下死缓如何减刑的相关知识。

  一、死缓如何减刑

  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减刑过程中,有如下法律要求:

  (一)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核准死刑缓期执行宣告之日起计算。

  (二)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的减刑,应当依法及时报送和裁定。

  (三)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无期徒刑的,无期徒刑的刑期,从生效的法律文书宣告或送达之日起计算,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附加刑不变。

  (四)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附加刑改为剥夺政治权利3年以上十年以下。

  (五)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二十年(不含死刑缓期执行的二年)。

  死缓不是刑罚的一种,而是一种执行制度。判处死刑,可能是死刑立即执行,也可能是死刑,缓期2年执行。

  目前适用死刑的罪名(不同国家以其具体规定为准):蓄意谋杀、严重的故意伤害、强奸、暴力抢劫、劫持、绑架、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情节极其严重的各类普通刑事犯罪、数额巨大的贪污受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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