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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缓刑期期满的要怎么处理

来源:广州刑事律师网作者:广州律师时间:2018-08-05 18: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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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在我们的生活中,如果他人犯罪情节非常严重,是可以判处死刑的,但是判处死刑一般是比较严谨的,所以可能会在叛处死刑之后进行死缓,死缓刑期结束之后,需要根据犯罪分子的不同表现做出不同的处理,下面就跟着小编了解一下死缓刑期期满的要怎么处理。

  一、死缓刑期期满的要怎么处理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针对犯罪分子的不同表现,作出不同的处理:

  (1)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所谓故意犯罪,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罪的,如故意杀人罪、抢劫罪。

  (2)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2年期满以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重大立功表现,是指阻止他人进行严重犯罪活动的;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有重大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3)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所谓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是指如果故意犯罪的,应当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由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并作出有罪判决书。在认定构成故意犯罪的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或者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核准,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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