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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打架家长有不有责任

来源:广州刑事律师网作者:广州律师时间:2018-05-20 20: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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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孩子在学校打架,一般来说学校都承担连带责任,因为孩子在学校读书,学校是临时的监护人,要承担监护义务。孩子在学校打架,学校的责任大小,要得结合孩子的年龄看,如果孩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学校也尽到了监护义务,他们之间打架的话,学校也可以不用承担责任,那么家长有不有责任呢?下面就跟着小编了解一下小孩打架家长有不有责任。

  一、小孩打架家长有不有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但监护人不能因此而免除民事责任。

  幼儿园的小朋友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家长将其交到幼儿园上学,幼儿园有监护责任。其在幼儿园打架致伤,幼儿园在管理方面是失职的,应当承担主要责任。而小朋友的家长作为监护人,对自己的孩子有教育管理的责任,因其教育不到位,致使其在幼儿园打架致伤,也应当承担次要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这种两个孩子之间的斗殴,一般是不区分伤情严重程度,采取每个人同等责任的划分方法,因为毕竟是在校的孩子,分清主次责任是很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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