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广州刑事律师网,希望可以帮助您!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刑事咨询热线:138-0977-0989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广州资深刑辩律师,广州刑事诉讼律师

开庭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是:网站首页>暴力犯罪 > 暴力犯罪法律知识正文

我国高中学生打架处理办法

来源:广州刑事律师网作者:广州律师时间:2018-05-20 20:18:51
分享到:

  摘要:处理高中生打架是学校跟家长都有责任的,如果打架行为特别恶劣的话,学校当然可以考虑开除当事人的学籍,因为现在我国毕竟高中教育还没有普及,甚至被打者的家长可以代替自家的孩子对当事人提起诉讼,下面就跟着小编了解一下我国高中学生打架处理办法。

  一、我国高中学生打架处理办法

  1、警告;

  2、严重警告;

  3、记过;

  4、记大过;

  5、留校察看;

  6、劝其退学;

  7、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

  二、肇事、打架、策划、提供凶器、作伪证,按下列情形之一处分:

  1、肇事者(不守秩序、不听劝阻、用语言挑斗、惹事生非、用各种方式侵犯他人)和打架者:

  ①虽未动手打人,但引起打架后果者,给予记大过处分;

  ②动手打人,未伤及他人者,视情节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③致人轻伤者,给予劝其退学处分,并承担伤者治疗所需费用;

  ④致人重伤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并承担伤者一切医疗费用。触犯刑律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年满十六周岁以上打架致人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按照规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并且赔偿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

  2、参与者:以“劝架”为名,偏袒一方,帮助一方打架,促使打架事态恶化,并发生严重后果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3、策划者:

  ①策划他人打架,并造成后果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②策划、组织他人到其它班级或校外打架,造成后果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③勾引校外人员来校打架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咨询方式

姚元荣律师

138-0977-0989

160450883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