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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故意伤害罪拘留多久

来源:广州刑事律师网作者:广州律师时间:2018-08-19 13: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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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司法机关在对故意伤害案件进行调查的时候,可能会发现嫌疑人,这个时候为了配合案件的调查,就有可能对其采取刑事拘留甚至逮捕的措施。因为情况不同,那么采取的措施就不一样,并且不同的措施法律中规定的期限也有差异,下面就跟着小编了解一下涉嫌故意伤害罪拘留多久。

  一、涉嫌故意伤害罪拘留多久

  刑事拘留,属于刑事强制措施之一,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

  已经逮捕的,逮捕关押期限,没有明确规定。但逮捕后侦查阶段的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审查起诉阶段的羁押期限一般为一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一审),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以延长)。

  《刑诉法》第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二、故意伤害罪该如何处罚?

  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4)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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