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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他人吸毒罪的量刑标准

来源:广州刑事律师网作者:广州律师时间:2018-09-07 23: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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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从强迫他人吸毒罪的构成来看,只有自然人才能构成此罪,而此时要求的犯罪主体就是一般主体,至少要年满16周岁。另外此罪也属于故意犯罪,要是过失让他人吸毒的话,这样的情况下也是不能认定构成此罪的,下面就跟着小编了解一下强迫他人吸毒罪的量刑标准。

  一、强迫他人吸毒罪的量刑标准

  我国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以下三种情形从重处罚:

  (1)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2)国家工作人员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3)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 毒品罪被判过刑,又强迫他人吸毒

  二、强迫他人吸毒罪该如何认定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本条对此罪没有规定“情节严重”作为必要要件,也就是说只要实施了强迫他人吸毒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本罪。而不论被害人是否吸食、注射毒品或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但实践中并不是任何强迫他人吸毒的行为都构成犯罪,应综合全案的各种情况,根据本法的规定,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可给予行政治安处罚。

  (二)本罪与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的界限

  强迫他人吸毒与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在主体、客体、主观方面本同,所明显的区别在于客观表现上的不同,前者为采取暴力、胁迫等强制性的手段,后者则是用引诱、教唆、欺骗等手段。此外,从犯罪对象上看,前者在暴力、胁迫下违心地吸毒,后者在引诱、教唆、欺骗下,由不愿到情愿吸毒。二者在法定刑上是不同的,要严格加以区分,不能造成重罪轻判或轻罪重判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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