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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经济犯罪数额规定
摘要:经济犯罪是违法的,不仅触犯了法律,也损害了他人的利益,而经济犯罪其实还包括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贪污贿赂罪和其他贪利性犯罪,不管是哪一种,都是犯罪行为,下面就跟着小编了解一下刑法经济犯罪数额规定。
一、刑法经济犯罪数额规定
(一)虚报注册资本
1、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投资不足20万(50万的40%),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投资不足700万(1000万的70%)
2、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在100万元以上,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
3、虚报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 直接经济损失累计10-50万元以上的。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 发行数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
提供虚假财会报告 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妨害清算 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隐匿、销毁会计资料 资料涉及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
公司、企业人员受贿 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
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 个人行贿1万元,单位20万元。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 国企背景,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为亲友非法牟利 国企背景,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 国企背景,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或占注册资本30%以上的。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案 直接经济损50万元。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案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案 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
走私假币案 二千元以上或者二百张(枚)以上。
伪造货币案 金额2000元以上或数量200张(枚)以上。
持有、使用、出售、购买、运输假币案 金额4000元以上。
高利转贷,套取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 个儿5万元,单位10万元。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个人20万、30户、损失10万元, 单位100万、150户,损失50万元。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 面额1万元、数量10张。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
面额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