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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故意杀人罪适用死刑

来源:广州刑事律师网作者:广州律师时间:2018-04-14 17: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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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现实中,即使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但最终也不一定会造成人员的死亡,因此在具体量刑处罚的时候需要考虑到实际情况作出判刑,在很多人的印象里就是应该一命抵一命,那么什么样的故意杀人罪使用死刑呢?跟着小编了解一下吧。

  一、什么样的故意杀人罪适用死刑

  一般理解,严重的故意杀人罪,要判处死刑。司法实践中多表现为:

  1、长期横行霸道、作恶乡里的,如村霸、路霸杀人等;

  2、为逃避履行义务,故意杀死权利人的;

  3、犯罪集团或团伙杀人案中的主犯,如近年来的涉黑涉恶案件中的首要分子或主犯,判处死刑的几率极大;

  4、出于狭隘心理,为泄愤、嫉妒、报复他人,消除对手而杀人的;

  5、栽赃、嫁祸于他人而杀人的;

  6、为毁灭罪证杀人的;

  7、劫掠财物,图财害命杀人的;

  8、因歼情杀人的;

  9、采用特别残忍手段杀人的,如不顾被害人哀求呼救连续打杀、溺水、沉井等;

  10、残忍折磨被害人,以增加被害人痛苦杀人的;

  11、故意杀人后焚尸、肢解尸体,或以其他方法将尸体销毁的;

  12、杀死多人的,此处多人,指2人及以上;

  13、极度狂妄,在特定场合杀人的,如在会议过程中,故意杀人等;

  14、多次故意杀人的,此处多次,指2次及以上;

  15、杀死孕妇的;

  16、故意杀人后抗拒抓捕造成新的犯罪或严重后果的;

  17、因被害人的死亡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18、杀害社会活动人士、科学家等知名人士的,如杀害外国人,同样的情况,将比杀害国人增大判处死刑几率;

  19、杀害特殊群体,如残疾人;在呼吁保护弱势群体的形势下,杀害弱势群体成员,显然将增大判处死刑几率;

  20、故意杀人行为涉及某段时期特殊形势,如顶风作案的;

  21、故意杀人行为触及民愤,民愤极大的;

  22、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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