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广州刑事律师网,希望可以帮助您!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刑事咨询热线:138-0977-0989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广州资深刑辩律师,广州刑事诉讼律师

开庭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是:网站首页>死刑专区 > 死刑专区法律知识正文

没有18周岁能不能用死刑

来源:广州刑事律师网作者:广州律师时间:2018-08-05 18:19:16
分享到:

  摘要:依据刑法的规定,刑事责任的承担要看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能力,而年龄是影响刑事责任能力的重要因素之一,未成年人是不具有或者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未成年人犯严重刑事犯罪的,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不能对未成年人适用死刑,下面就跟着小编了解一下没有18周岁能不能用死刑。

  一、没有18周岁能不能用死刑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未成年人犯严重刑事犯罪的,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不能对未成年人适用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十七条之一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四十九条 【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二、死刑犯死后怎么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三百四十八条 执行死刑后,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办理以下事项:

  (一)对于死刑罪犯的遗书、遗言笔录,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涉及财产继承、债务清偿、家事嘱托等内容的,将遗书、遗言笔录交给家属,同时复制存卷备查;涉及案件线索等问题的,应当抄送有关机关;

  (二)通知罪犯家属在限期内领取罪犯尸体;有火化条件的,通知领取骨灰。过期不领取的,由人民法院通知有关单位处理。对于死刑罪犯的尸体或者骨灰的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卷;

  (三)对外国籍罪犯执行死刑后,通知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程序和时限,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咨询方式

姚元荣律师

138-0977-0989

160450883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