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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行为容易构成信用卡诈骗犯罪

来源:互联网作者:广州律师时间:2018-12-13 09:3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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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对于信用卡的使用我们并不陌生,信用卡能为我们带来便利,但是也要注意使用得当,否则难免会构成犯罪,那么什么样的行为容易构成信用卡犯罪?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1、使用捡来的信用卡

  案例:刘某到银行ATM上取款,发现前面一个人没有退卡就走了,ATM显示可以取款。刘某便用该卡取走5000多元。后失主收到银行短信通知,刘某被抓获。

  捡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数额在5000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将被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2、恶意透支信用卡

  案例:无业游民冯某为了缓解生活开销,伪造收入证明,办理高额信用卡。但因其没有收入,信用卡透支了30多万元。冯某搬家后,更换了手机号去外地打工,认为银行找不到他,便没有还款。银行多次催款未果,最终被警方抓获。

  刑法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是恶意透支。根据司法解释,恶意透支数额超过1万元属于“数额较大”,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3、用他人身份证办理信用卡恶意消费

  案例:赵某的朋友到他家里拜访时掉落了身份证,赵某就用朋友的身份证办了一张信用卡,之后他用此信用卡套现、消费多笔未还。银行发现该卡是骗领的后报案,赵某被抓获。

  用假身份证或别人的身份证骗领信用卡,消费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同时触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信用卡诈骗罪,按照处罚较重的信用卡诈骗罪定罪。骗领的行为也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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