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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数额

来源:广州刑事律师网作者:广州律师时间:2018-04-27 09:5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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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很多人都知道,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之间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对犯罪主体的要求上面,如果是一般主体的话,此时只能被认定为侵占罪,而不能构成职务侵占罪。至于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数额,我国想司法解释中有明确的规定,下面就跟着小编了解一下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数额。

  一、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数额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如果仅有非法侵占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财物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则也不能构成本罪。至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数额,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是指侵占公司、企业等单位财物5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因为经济水平发展不平衡,各省对数额较大的标准也是不同的,普遍高于原定的5000元,如河南是一万元,南方城市1-2万元不等。

  二、涉嫌职务侵占罪会怎么判

  犯本罪的,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规定:

  1、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职务侵占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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