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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原因可以让死刑立即执行
摘要:在电视上经常可以看到犯人在判死刑后不是立刻执行的,很多人就在想了有什么原因可以让死刑立即执行,因为它不仅仅意味着要重新审,还意味着整个接触的人需要重新安排,除非犯罪人有特殊情况可延期处刑,其他办法将无法实现,下面就跟着小编了解一下什么原因可以让死刑立即执行。
一、什么原因可以让死刑立即执行
无论在民事、刑事还是行政诉讼中,发回重审的案件,诉讼法的规定都是一样的,都是“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重审”,这个应当的用词,说明没有例外发生。因此,如果要问有什么原因可以导致原审法院不需要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应该是没有原因可以让死刑立即执行不用另行组成和合议庭
另行组成合议庭的含义,不仅仅是法官,原来案件中书记员、陪审员等,也要一并更换。
唯一的例外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该解释第355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死刑,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但本解释第三百五十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案件除外。
上述规定中提到的二种例外情况,即如果是因为 “复核期间出现新的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或“原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可以由原合议继续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