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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复核是不是一定要的程序

来源:广州刑事律师网作者:广州律师时间:2018-05-26 21:4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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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我们都知道,死刑是比较严重得处罚,刑法规定,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所以是一定要经过复核程序的,下面就跟着小编详细了解一下死刑复核是不是一定要的程序。

  一、死刑复核是不是一定要的程序

  刑罚中的死刑又称极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最严厉的一种刑罚,也是最古老的一种刑罚。死刑案件判决后,必须经过复核程序核准。刑法规定,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这对于保证死刑的正确适用,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有重要作用。

  为了依法及时打击现行犯罪分子,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杀人、强奸、抢劫、爆炸以及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判处死刑的案件的核准权,最高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得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行使。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已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行使部分案件的死刑复核权。对于死刑缓期执行的,既可由高级人民法院直接判决,也可由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然后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二、停止死刑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之前如果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死刑,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罪犯正在怀孕的。

  (三)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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